发布日期:2025-09-14
近年来,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引发的退款争议屡见不鲜。如果成年人打赏主播后,认为自己遭受主播“欺骗”“卖惨”“诱导”股票融资方法,能否请求平台返还打赏款项? 北京互联网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案例显示,被告某公司为涉案直播平台的运营方,原告刘某为该平台用户。 原告主张,涉案平台的主播在直播中“诱导”原告,导致原告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多次打赏共计2万元,违背其真实意愿,侵害了其合法权益。被告监管不力,未能有效制止平台主播的“诱导”行为,且被告的直播软件存在首次充值等诱导性奖励机制,导致原告遭受了经济损失,...